
最近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》引发热议。这一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贷款新规,到底将怎么影响今后老百姓的贷款行为?
其实这个新规最重要的就是一句话——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,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。
为什么要这么做?因为以往老百姓在向金融机构借钱时,很多人会被月息、日息之类的信息所误导,实际年化成本远高于预期。比如说“日息万三”,1万元一天的利息是3元,听上去很低,但其实折合单利年利率超过10%。有的机构在营销时只宣传“年化利率低至4%”,但实际放款后再加上担保费、服务费、中介费等,成本费用可能翻个几倍。
信息不透明带来的后果,就是容易造成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,借款人不仅无法理性地评估自身还款能力,还容易被隐形收费和过高利率所累。“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暴露出一些不规范、不透明问题,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,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、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”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。
因此,监管层现在要求金融机构以后在给人贷款时,要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,说白了就是一张“贷款明白纸”。这张纸上的措辞可能不同,但一定要包含几个核心内容:
一是贷款的本金,写清楚一共借了多少钱。
二是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、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,一项一项列清楚,也就是息费是一次性收还是分期收、收多少、谁在收等。
三是综合折算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,也就是不管是日息、月息,还是各种服务费,最后都要统一加在一起,折算成一年的贷款成本。
四是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,要收取的费用和收费主体,也要一项一项列清楚。
五是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,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。
总的来说,以往那种遮遮掩掩、偷换概念的费用展示风格,都将统一成清晰可见的年化贷款成本,以及看得见的违约代价、逾期罚息、挪用违约金等。
“明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,有助于解决个人信贷领域‘信息不对称’问题。”招联首席经济学家、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认为,过去借款人尤其是个人申请贷款时,往往只关注借贷机构宣传的名义利率或“月息”“日息”,而非利息成本常被忽视或隐藏,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远高于预期。这种信息不对称让金融消费者容易掉入“债务陷阱”。而成本明示,正是破解该问题的一剂良药。
同时他还表示,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上,让消费者货比三家,理性选择,可以进一步推动降低消费者融资成本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还特别说明,这一新规施行时股票配资官方网,按照“新老划断”原则,新增业务严格按新规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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